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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普法办关于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的通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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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普法办关于实施“宪法卫士”

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学校:

现将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校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着“依法治国”的宪法精神和宪法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实施“行动计划”作为培养青少年学生法治理念的重要举措,通过宪法学习活动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师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二、健全机制,认真部署。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各校要将行动计划与学生日常学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外活动、暑期作业、志愿服务等统筹安排,积极发动学生参与争做“宪法卫士”,做到学生全覆盖。我局将对实施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三、抓好落实,做好保障。各校要认真组织学生参与行动计划,指定专人负责,真正弄懂活动流程与操作指南,在学生学习过程中提供指导。请各校(含中心小学、完小、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职业学校,初小由中心校负责)于8月20日前在普法网注册管理员账户并为学生批量生成账号,再组织学生参与活动(详细注册流程见青少年普法网注册页面),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各校管理员信息表请于8月20日前报政教股邮箱(zjg***@126.com)。

             *_**

                 2021年7月28日

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与实践教育活动,持续推进青少年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普法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引导青少年学生了解宪法知识,理解宪法内涵,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主要内容

根据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行动计划分别确定了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四个学段的学习实践目标与任务,引导青少年学生认真参与宪法法治知识学习和相关实践活动。行动计划分为必做任务和选做任务两部分。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将在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专题页面发布行动计划的活动流程与操作指南等。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功能将于近期在普法网和“青少年普法”微信小程序同步上线。行动计划将于2021年12月31日结束。其中,截至2021年11月27日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某地生产建设兵团学生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参与情况,将作为2021年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成绩的重要评价依据。

根据活动流程与操作指南,各学校组织学生登录普法网完成相应学段的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学生可以在教师指导下完成法治教育实践任务,完成后以图文、视频等形式上传学习成果。

三、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部署。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领导,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各级各类学校参与行动计划,确保活动参与率不低于35%。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各校要坚持公益性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切实加强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和就业的同学、朋友,是否遇到***要求学生手持身份证拍照、扣押身份证,或者以押金、培训费、中介费、服装费、咨询费、邮寄费等名目变相收费等情形。如果发现,思考如何妥善应对或者提醒注意。

选做任务5:了解生活中关于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保护的典型案例,以图文、视频等形式记录学习心得或者思考体会。

例1:通过书籍、报纸、网络等途径,查找一个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例,谈一谈你的学习心得或者思考体会。

例2:日常生活中,部分厂家可能通过使用相近汉字、相近形状的标志等仿冒知名品牌商品。观察身边是否存在此类情况,被仿冒的厂家是否采取了相关预防和维权措施。思考如何更好地预防此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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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顶部 | 首页 | 电脑版 | 举报反馈 更新时间2021-12-23 13: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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