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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户籍迁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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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户籍迁入须知

温馨提示:

根据国家及XX省户口迁移管理规定,毕业生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应某某《就业报到证》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直接迁出户口,出具《户口迁移证》。***理迁户前,应在*_**申报网站上下载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持该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迁往地址可以是XX市任何地址,如:*_**)。

XX省内居民已实施毕业生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申请人户口未迁出的,可***户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核验通过的,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待收到入户短信通知后,***(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登记。

一、入户条件

(一)本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接收的毕业生及批准随同迁入的子女。

本市生源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按毕业生复户办理。

(二)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根据自身情形,选择办事指引

(一)户口已迁出,持有《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迁往地址可以是XX市任何地址,如:*_**),且没有随迁子女的,按下述办事指引第(一)款办理。

(二)有随迁子女的,按下述办事指引第(二)款办理。

(三)户口未迁出,无《户口迁移证》的,按下述办事指引第(三)款办理。

三、办事指引

第(一)款 户口已迁出,持有《户口迁移证》,且没有随迁子女的毕业生,按以下指引办理。

1.准备以下材料

(1)入户指标卡号信息(指标卡查询方式:1.关注“XX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其他服务--入户指标卡查询。2.公安机关推送的入户指标卡提示短信。3.***户政咨询热线0755-***。)确定已取得入户指标卡的,现场办理时公安机关可使用身份证号码调取指标卡数据。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

(4)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

(5)被投靠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未婚的,免提供;已婚的(含再婚),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或户口簿注销页或派出所注销底册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在国(境)外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的,还需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相关政府联络部门认证。

(6)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

(7)入户地选择及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6种方式中自由选择一种入户方式):

①迁入配偶家庭户。配偶为XX户口,且为本市家庭户成员。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所需材料:房产证复印件或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在亲友房产立户的,须业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③挂靠亲友家庭户。所需材料:亲友家庭户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④本人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提供集体户户号或户内一名成员的身份证号码。

⑤配偶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无。

⑥迁入人才专户。在本市缴纳社保的,应入社保缴纳单位所在地派出所人才专户。所需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本市未缴纳社保的,可自***人才专户。所需材料:无。

以上证件不是中文签发的,须提供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在国外领取婚姻登记法律文书的,需提供签发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的认证证明材料。

2.办理流程

关注“XX公安”微信公众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心办理入户核准。

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时间,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入户核准。

核准通过后,受理机关将开具《准予迁入证明》。请持本人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出后,***(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XX省内居民已实施户籍迁移一站式办理,核验通过的,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不需返回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待收到入户短信通知后,***(户政中心)窗口办理入户登记。

注意:选择入人才专户的,须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选择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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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顶部 | 首页 | 电脑版 | 举报反馈 更新时间2021-08-04 04: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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