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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一、概述
为规范病历书写行为,进一步提高病历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在总结各地《规范》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医疗机构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国家卫生部对2002年版的《规范》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定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新《规范》自对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试行《规范》同时废止。
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基本要求(共10条)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所获得的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兰黑墨水、碳素墨水。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和疾病名称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医学术语。要求文字工整、字迹清楚、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上级医师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毕业后第一年)书写的病历由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用24小时制记录。例如:2011年7月11日下午3点8分,可写成:2011-07-11,15:08。
第十条:对需要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在日常记录中做好记录。
病历的作用与意义、
(一)病历的作用:
病历是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诊断、治疗情况的系统记录,是临床医师经过归纳、分析、整理而形成的疾病档案资料。病历不但真实地反映患者的病情,也直接反映医院的医疗质量,学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病历不但能为医疗、科研、教学提供宝贵的基础资料,也为医院管理、政府决策提供不可缺少的医疗信息。在涉及医院争议时,病历又是帮助判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在医疗保险中,病历又是相关医疗付费的凭据。
(二)病历的意义:
书写病历是临床实践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书写完整而规范的病历,是培养临床医师临床思维能力的基本方法,也是提高临床医师业务水平的重要途径。病历书写质量的优劣,是考核一位临床医师实际工作能力的客观检验标准之一。一份病历的“好”与“不好”,一是看是否“规范”,二是看“内涵质量”。它涉及作者的方方面面,如工作态度责任心、医学专业水平、临床实践经验、书面表达能力、文字修养、法律意识,对有关病历书写规章制度的理解和执行情况等等。因此,每一位临床医师都应该以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写好每一份病历。
四、病历书写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病历书写的原则:
病历书写的原则是指导临床医师书写病历的基本要求,也是临床医师在书写病历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般性的规则,更是评价病历质量的基本依据。新《规范》第三条规定:“病历书写应当客观、很是、准确、及时、完整、规范。”这12个字就是病历书写的基本原则。
1、客观
以病史上来说,应当尽可能地根据病人描述的本来意思书写;从体征上来说,应该是医师亲自检查所感受到的一切阳性体征和重要的阴性结果。不能是听来的,或主观臆测的,或抄袭电脑粘贴的东西。
2、真实
“真实”就是医师讯向病史,检查病人后,江某某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住院医师写“初步诊断”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医师写“入院诊断”。)如果初步诊断由多项时,应选择好第一诊断,分清楚次,按顺序排列。对暂时诊断明的所谓“待查”的病例,可用其主要症状或体征“待查”或“待诊”作为“临时诊断”,但应到1---2个可能性大的诊断于某某。如“发热待查:伤寒”,“血尿原因待查,肾结核,肾癌”书写诊断时,对疾病名称要规范,应符合《国际疾病分类法》ICD/0的规范要求。
十二、医师签名
管床医师在完成病历记录和应签具全面。实习医师、试用期医师(指毕业后第一年)书写的住院病历由带教老师(本医疗机构的合法执业医师)及时(所谓及时,是指72小时内完成)审阅修改并签名。
十三、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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