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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与片区教学评优活动基本规则
一、镇级活动规则
教研活动:
1.镇级活动(包含片区名教师风格展示活动、教学开放日活动)由教委办发布,活动方案提前一周报送教委办。
2.片区及学校自主联系承办的XX市级以上教学活动,期初报备教委办,活动通知提前一周报送教委办,由教委办发布。教委办不统一安排学校参加活动,各校可根据实际自行安排教师参加。
3.******、市教师进修学校对名教师工作团队进行日常管理,支持工作室开展工作。
4.本镇XX市名教师工作团队开展的教学活动提交市进修学校审批之前应事先经所在学校、教委办统筹安排,经市进修学校审核确认开展的活动通知提前一周报备教委办,由教委办发布。
5.非本镇各级各类名教师工作团队的教学活动,期初报备教委办,活动通知提前一周报送教委办,由教委办发布。教委办不统一安排学校参加活动,各校可根据实际自行安排教师参加。
6.镇级课堂教学研讨(教学开放日活动、名教师风格展示活动、观摩、技能赛等)活动设指导教师一名(指导教师原则上为同级或高一级别教师)。现场说课、片段教学等不设指导教师。
7.各学科优秀教研资源(教学模式、教学案例和教学经验等)的征集、遴选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原则上作品不再增补。
8.每期《磁灶教研》汇编原则上不收录同一学科、同一作者两篇文章。
竞赛活动:
9.镇级教师评优、选优现场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本学科教师参加。
7.各片区组织开展一场片区课堂教学主题研讨活动(两节课),活动主题由片区确定,按片区级活动级别认定。
学期比赛活动:
8.各片区组织开展教师比赛活动一场,比赛主题由片区确定,按片区活动级别认定。
9.各片区组织开展学生比赛活动一场,比赛主题由片区确定,按片区活动级别认定。
10.片区选拔推荐师生赴镇参赛的现场比赛,事先经教委办统筹并审核同意的,可以按片区级别认定。
11.片区师生比赛活动参赛人数按5至15人核定等次,获奖人数为参赛人数的60%。参赛人数少于5人的不评奖,超过15人的按15人核定获奖等次。
12.片区师生比赛活动获奖等次原则上设一、二、三等奖。师生比赛均设指导教师一名。
三、附则
1.各类师生比赛活动,均需合理安排评委人数,充分尊重评委意见。现场比赛项目,鼓励当场亮分,活动结束当日公布结果。
2.比赛活动邀请本镇教师当评委的应坚持回避原则。特殊情况无法举行差额评选的,需提交教委办研究同意后方可直接送市(镇)参评。
3.各项比赛获奖等次及人数占比: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获奖人数多于或少于参赛总数60%的,从三等奖人数删减或增加。
4.本规则自2021年秋季起施行,原规则自行终止。幼儿园有关活动参照本规则施行。本规则解释权归磁灶镇教委办。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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