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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公室文件
苏信息化办〔2020〕6号
关于调整增补XX省信息化智库和
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智慧江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智库单位和专家在全省信息化建设领域的专业优势和智囊团作用,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信息化办”)决定调整增补江苏信息化智库和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智库和专家委员会构成
信息化智库由省内承担信息化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重点研究机构、专业咨询机构等构成;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由省内行业信息化主管部门、信息中心、高校和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化领域资深专家构成。
二、增补条件
(一)信息化智库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在省内依法登记注册,成立时间在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单位处于正常执业状态。
2.拥有专业研究团队,在从事的研究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3.近3年来承担省级部门及以上信息化决策咨询项目5项以上,并取得具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
4.研究团队负责人具有正高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拥有5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研究人员。
5.最近五年无重大过失及受监管机构或行政、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二)信息化专家委员会专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记录,能够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附件2),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后,向省信息化办提交。
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等,组织宣传发动并向省信息化办推荐优秀智库及专家,填写相关推荐表(见附件3)。
(二)综合评价。省信息化办组织对申报单位和专家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三)批准入库。省信息化办研究确定首批智库单位和专家名单,并通过省工信厅门户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智库单位和专家批准入库,专家名单同步纳入省级工业和信息产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
(四)动态管理。江苏信息化智库和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实行常态化管理,定期开展资质审核,根据工作需要和效果评价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五、其他事项
对确定入库的智库和专家,省信息化办将颁发聘书。智库和专家在参与课题研究、项目评审、评价咨询等相关工作时,按规定标准获得相应的报酬。
征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申报表、推荐汇总表可寄送至省信息化办,地址:XX***苏兴大厦910室,也可发送PDF电子版至电子邮箱:jseic_xxhb@126.com。联系人:张某某,联系电话:025-***。
附件:1. XX省信息化智库入库申请表
2. **_*专家入库申请表
3. 推荐入库智库和专家汇总表
**_*公室
2020年9月2日
**_*公室 2020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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