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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迎检注意事项
一、2020年省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反馈问题中,XX县学前教育存在以下问题:
***专项整治规划任务未完成。截至2020 年10月底,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还有3处未完工。
2、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不足。核定编制(人员控制总量)的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配备比例(应达到50%)均达不到规定要求
3、幼儿教师待遇落实不到位(工资待遇、社会保障)。
4、部分幼儿园未与聘任教师签订合法合规的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
二、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细则中,对学前教育的评价要点有3条,与省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反馈的问题一致:
1、***与居民住宅区做到 “六同步”,完成2020年度幼儿园新建改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8倍(1550*1.8=2790元),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2)针对幼儿园与聘用教职工签订合法合规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确实不懂或有问题的,***。
三、此次督导评估,按照通知要求,会抽取3处幼儿园:***幼儿园1处、乡镇中心幼儿园1处、民办幼儿园1处。
请各单位务必做好准备,对照评估细则,查漏补缺,逐项整改,把迎检工作做实做好,确保不失分。此次督导评估,教体局学前管理中心会将检查结果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考核,出问题、拖后腿、被通报的单位,当年不得评先树优,年度考核中加倍扣分;民办幼儿园迎检中出现问题的,直接取消普惠资格,降低认定类别,停止享受政府扶持政策,3年内不准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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