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中小微企业划型声明函(2021版)》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中小微企业划型声明函(2021版)
本企业郑重声明,本企业为在*_**、已获得独立法人证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的企业;并根据以下文件(二选一)规定的划分标准,符合其中 行业分类 型企业条件,属于该行业 型企业(中型、小型或微型选填其一):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银发[2015]309号)
此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称: (加盖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说明: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银发[2015]309号仅为划型标准,虽符合该标准但不符合深府规〔2020〕5号和深人社规〔2016〕9号文件关于申领相关就业补贴的规定的,仍然不能获得相关就业补贴。
企业名称处应填写深圳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证照记载的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名处由该证照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
以上为《中小微企业划型声明函(2021版)》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中小微企业划型声明函(2021版)由用户“djp518888”分享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