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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山中学初2017级毕业班奖励条例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向高中输送更多优秀新生,充分调动初中毕业班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实力,促进学校内涵优质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初级目标:第一批重点高中166人,县内中职10人。
中级目标:第一批重点高中182人,县内中职15人。
高级目标:第一批重点高中191人,县内中职20人。
特别目标:第一批重点高中200人,县内中职23人。
二、基本奖
1、教学奖
在初一、初二任课且在2017年中考前仍未调离我校的教师,初一每人每学期50元,初二每人每学期50元;在初三任课的教师每人每学期400元。
2、管理奖
初一班主任每人每学期50元,初二班主任每人每学期50元,初三班主任每人每学期400元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初级目标没有完成,发给任课教师每人1600元。
五、相应要求
1、学校综合认可的第1--2名每流失1人扣年级3000元,3--5名每流失1人扣年级1500元,学校第5--10名每流失1人扣年级800元,
2、中考学校第1--2名每流失1人扣年级1000元,学校第3--5名每流失1人扣年级800元,学校第6--10名每流失1人扣年级500元,学校第10--30名每流失1人扣年级200元。
3、只完成第一批重点高中目标,但年级教师未完成教委中职目标作降等处理。
4、分配到班的质量奖,具体分配由该班班主任组织该班教师决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分配结果上交年级组,超过时限,年级组则将该班的质量奖上交学校。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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