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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亲自”规定
一、煤矿矿长(董事长)安全生产“六亲自”
1、矿长(董事长)每月必须亲自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
2、矿长(董事长)每月必须汞自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
3、矿长(董事长)每日必须汞自参加调度会,并过问当日危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隐患和重要薄弱环节。
4、井下发生事故险情或重安.大全变化事项,矿长(董事长)必须亲自组织指挥处置。
5、矿长(董事长)必须亲自把关重要安全制度、文件,督促、检查重要设计、规程、措施会审。
6、矿长(董事长)必须亲自组织推广工作面“跳采”、小煤柱开采、优化停采线工作,并确保安全生产。
二、煤矿总工、副总工亲临现场安全生产“三亲自”
1、煤矿总工程师亲临现场安全生产“三亲自”。
(1)采掘工作面存在瓦斯偏高、一氧化碳溢出、低氧区、涌(淋)水增大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亲临现场,掌握技术参数,或设备的技术性能。
三、地面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五亲自”
1、每月亲自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
2、每月亲自组织一次本单位全覆盖安全隐患大排查。
3、每日必须参加调度会,亲自过问当天安全工作,处理安全薄弱环节和隐患。
4、每旬必须亲临现场指导、检查、督促本单位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
5、亲自把握本单位的安全形势、薄弱环节、涉险隐患,确保安全无事故。
四、安全生产系统业务部室主要负责人“三亲自”
1、每天必须亲自关注业务范围内管理最薄弱、问题较多、发生重安.大全变化的矿井。督促其整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亲自组织隐患排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对评分结果亲自把关,对重大隐患亲自督办。
3、亲自起草文件、报告,亲自审核需***(矿)审查的规程、措施、技术标准、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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