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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
新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团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共青团2021年工作要点》(中青发〔2021〕2号),以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1学年秋季新团员发展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入团的条件
(一)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
(二)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
(三)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团员发展工作流程
(一)递交入团申请书
1.入团申请人向所在班级的团支部委员会提出入团申请,并填写《入团申请书》(附件一)。
2.团支部委员会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在一月内由团支部书记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3.入团申请书由院团委统一收存。
(二)确定入团积极分子预备人选
1.团支部委员会召开团支部大会并经民主选举,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预备人选。
2.团支部委员会应在团支部大会上商议,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预备人选的培养联系人。
3.上述工作须形成对应的会议纪要一(附件二,须明确培养联系人名单)。
4.院团委的入团积极分子预备人选名额不设限制。
(三)团课学习
1.申请人在被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预备人选之前要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
2.团课学习的时间安排、课程内容、组织形式由院团委自行决定,原则上不得以自学形式开展。
3.团课的详细安排,院团委须形成书面材料团课学习记录表(附件三)。
4.申请人经过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后,院团委应组织开展团课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可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的预备人选。
5.考试的材料(答题卷、原卷等)应留档于院团委。
注:团课活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四寄语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鲜明主题和基本内容,并纳入团课考核重要标准。
(四)入团积极分子预备人选的培养教育
1.入团积极分子须接受培养联系人为期一月的培养教育,以形成集中教育和日常培养考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为:
(1)为入团申请人介绍团的基本情况。
(2)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团积极分子端正入团动机。
(3)及时向团支部汇报入团积极分子情况。
(4)向团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团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2.培养联系人须督促入团积极分子积极参与团有关的活动,为其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并鼓励积极分子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活动。
3.培养联系人在培养教育活动中须认真完成相应的培养教育会议纪要二(附件四),并在培养教育活动结束后,完成相应的培养联系人意见(附件五)。
5.院团委对各入团积极分子预备人员进行理论考核并综合培养教育情况后,根据2021学年秋季新入团名额分配表(附件九)讨论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名单,并形成相应的会议纪要三(附件六)及2021年度秋***入团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七)。
(五)发展对象的确定
1.校团委在11月份组织对院团委上报的入团积极分子进行面试审核。
2.校团委将按照本季度可发展团员数量,按照面试审核结果,确定发展对象最终名单并给以发展团员编号和《入团志愿书》。
(六)团支部大会表决
1.获得发展团员编号和《入团志愿书》的发展对象,团支部应于一周内对其进行入团表决。
2.团员代表到场人数大于团支部总团员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召开团支部大会。
3.经过团支部大会的无记名投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团支部 支部书记签名
学院团委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支部大会决议
附件九
2021年度秋季团员发展工作各***名额分配表
***
1
经***
1
国***
0
刑事***
1
***
0
人工智***
0
经济***
1
政府***
1
语言***
0
XX纪***
0
马克思***
0
合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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