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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
关于2021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的通知
一、确定条件
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 必须已经年满18周某某。
3.***分党校党的基础知识培训班培训并结业。
4.学生学习成绩良好及以上,在各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综合测评排名每学期应达到班级前1/2及以上。如有1个学期综合测评未达标的(且只能有一个学期),必须再经过1个学期的培养,待综测合格后才能确立为积极分子。在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中无不及格课程。
5. 近期思想汇报至少1篇。
6.群众基础良好,工作认真负责。
7.担任班级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的,可优先考虑。
8. 学生党支部充分讨论并研究通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作适当调整,形成初步建议名单。
4月2日,学生党支部将研究通过的入党积极分子建议名单汇总***党委。
4月8日,学院委审查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上报学校组织部。
四、其他要求
入党积极分子一旦确定,所在学生党支部必须立即按照要求开展培养考察工作:立即配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指定2名正式党员担任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要负责进行经常性的帮助教育。
***党委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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