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_*法》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_*
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
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运维主体:
为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们研究制定了《**_*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
?
**_*
2020年11月30日
?
?
?
?
**_*法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信息是指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公开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包括交易信息、监管处罚信息、政策信息等。
第四条? 政府采购交易信息的发布主体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处罚信息和政策信息的发布主体为财政部门。
第五条??信息发布主体应当遵循合法规范、真实完整、及时准确、渠道统一、便于获得的原则,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第六条??信息发布主体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七条??信息发布主体不得擅自更改或删除已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对确需更改或撤销的,须填写《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更改撤销申请表》(见附件1),经该信息相关预算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预算级次分别报经省及所属设区的市级财政部门备案、处理。
第八条??“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是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唯一指定媒体,各类政府采购信息应首先在该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发布及查阅均为免费。
第九条? **_*负责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监督管理,委托专业服务团队实施运营维护。
第十条??“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运维主体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履行服务职责,制定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逐步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网站平台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完整便捷。
?
第二章 ??交易信息
?
第十一条? 交易信息包括:采购意向公告、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谈判公告、磋商公告、询价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信息更正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网上商城成交记录、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验收结果公告、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公告等。
第十二条? 交易信息按照财政部及省财政厅规定的格式(见附件2)编制。
第十三条? 政府采购项目应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项目编号与命名规则》(见附件3)标识。
第十四条? 交易信息的电子文件内容应同纸质文件一致。如不一致,以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电子文件为准,并相应修改纸质文件。
第十五条 ?采购意向公告按采购项目发布。除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发布采购意向公告。
第十六条 ?采购公告应当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财政厅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十四条??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信息发布及监管工作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
第五章 ??附? 则
?
第三十五条??涉密政府采购项目的信息发布按照涉密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内容与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发布等其他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_*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关于印发**_*法的通知》(鲁财采〔2018〕18号)同时废止。
[文章尾部最后300字内容到此结束,中间部分内容请查看底下的图片预览]
以上为《**_*法》的无排版文字预览,完整内容请下载
**_*法由用户“xiaowangba_000”分享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