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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中医医院十不准:
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10.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或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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